关于开展第三批南通高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和校企合作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02
各学院: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科协组织开展第三批南通高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和校企合作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通教高[2015]4号文http://jyj.nantong.gov.cn/art/2015/4/15/art_41202_1861325.html)。
学校申报工作要求:4月23 —5月10日各学院组织申报材料交校企合作办,逾期不予受理;5月10日校企合作办初审;5月11日-13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5月14日学校送评。
望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特此通知。
校企合作办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