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配套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建设资金,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有效实施,现组织开展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次教学仪器设备计划以项目的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分 “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大赛专项”三大类。
1、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在建央财、省财、市级及校级(含拟报)实验实训基地项目。
2、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是指因老化、淘汰而报废的仪器设备增补,或因学生数增加,现有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基本教学需求而必须增添的仪器设备。
3、大赛专项: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举办的大赛。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对照上述三个项目进行分类,详细、准确填报《我院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立项申请表》(附件1、2)和《我院2016年大赛专项申请表》(附件3)。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需附建设期总体规划(包括已完成任务及对应已采购设备情况,需续完成任务及对应拟采购设备)。
2、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提供与设备使用配套条件,包括实验用房及室内基础设施。
3、本次申报资金暂不进行具体划分,各部门可参照2015年预算。
4、本次申报为预申报,待学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后再进行二次申报。
三、时间要求
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院、部、中心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报送设备管理处,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恕不受理。电子档发sbglc@mail.ntvu.edu.cn。未尽事宜请与设备管理处丁邦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1050956,13515201910。
附件1_我院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立项申请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doc
附件2_我院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立项申请表(仪器设备更新添加项目).doc
附件4-我院2016年教学仪器设备教学部门设备预算表(空表-内含3张表).xls
附件5bat365官网登录申购贵重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10万及以上).doc
设备管理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