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日期:2017-05-0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74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2013年1月开展了第一轮岗位聘用并根据相应岗位与教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于2016年1月到期。根据聘用合同的延续性要求,教职工需要续签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续签书》上签名确认。
请各部门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合同的续签工作,续签完成后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将合同续签书报送至人事处。(聘用合同续签书及名单见FTP/人事处/聘用合同续签文件夹)
人事处
2017年5月4日